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2017年03月24日 00:00:00tz55浏览量:260次

各市(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14]56号)要求,现将更新的《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甘肃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新目录变化如下:

一、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兰州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项目的批复》(甘政函【217】17号)、将甘财税法[216]56号文中“兰州市路桥车辆通行费”予以取消。

二、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甘财税法[216]121号),将甘财税法[216]56号文中“通信邮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予以取消。

三、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批复》(甘财税法[216]15号),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列入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1、《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点击打开链接

2、《甘肃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点击打开链接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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