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04月21日 00:00:00tz24浏览量:923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凉州区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17年4月21日 凉州区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16〕48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16〕194号),加快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217年,在全区培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点、示范企业、优秀网店,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同比增长35%以上。1%的行政村通宽带。农村电商培训全覆盖。全区8%的乡(镇)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站,7%的村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点,交易额增长2%。所有行政村通光纤和通宽带。每个村至少培训1名电商应用人才和信息员。实现物流快递到乡镇,功能覆盖到村。 218 22年,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到22年,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基本普及,实现县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镇)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农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的目标,初步建成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本土农村电商平台,支持苏宁云商、移联网信等具有本地结算功能的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引导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返乡高校毕业生、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投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扩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鼓励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和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电子商务。(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团区委、区农牧局、区人社局、区工商局、邮政管理局、区供销社、区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水平。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应用推广互联网技术。引导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现有网络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批发、零售和产销对接等活动,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产业市场,在促进工业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同时,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加强应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发挥区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支持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加大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建设。依托区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创业服务和运营指导,打造网店运营、创业服务、人才培训和孵化的聚集地,不断健全和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推广和发展。推动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将电子商务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根据各乡镇产业特色和基础条件,分类确定电商扶贫的重点任务,增强电商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团区委、区农牧局、区扶贫办、区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和宽带乡村工程,实现宽带服务行政村全覆盖,提高农村宽带网络普及率,速率达到每秒12兆比特(Mbps)以上。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完善村村通工程,加快农村物流配送、村级综合服务社、快递服务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和宽带乡村工程,在所有行政村实现光纤宽带网络全覆盖,行政村光纤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pbs以上。加强电商培训,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加强农产品标准化、检验检测、质量追溯体系等技术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措施,确保农产品网货供应安全。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区交通局、邮政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区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深入实施凉州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和省级电商扶贫试点项目,抓好省级电商扶贫试点乡镇电子商务示范站点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资金项目支持,加快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整合利用各类社会资源,鼓励电商企业、民间组织、个体商户参与电商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货生产销售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效果明显的企业和网店,给予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政策;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发挥好区级电商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扶持农村电商发展。支持区内金融机构研发适合农村特点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供应链贷款等金融产品。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在村新型农村社区设立金融服务网点,改善农村网店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条件。(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人社局、区扶贫办) (二)鼓励和支持开拓创新。支持建立区域性、综合性网上批发和分销平台,推动平台与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大型餐饮连锁企业的有效对接,畅通农产品网上流通渠道,扩大农产品网上购销规模。支持本土电商平台和企业运营渠道下沉,整合农产品、林果产品、民俗产品等资源,推行农产品定制,打造个性化特色农产品。设立网上展厅,宣传推介我区名优特农产品。依托电子商务平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村邮政局(所)、乡村快递网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等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支持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扩大服务范围,实现一网多用,逐步叠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养老保险代缴、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发布等功能,培养农村居民网上消费习惯,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依托本地特色优势资源,探索电子商务+支柱产业+龙头企业的农村电商发展新模式。加强与邮政部门合作,探索电子商务+邮政模式,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邮政局(所)、快递网点和社区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鼓励供销社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利用互联网、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的宣传力度,发掘电商创新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区商务局、区农牧局、邮政管理局、区供销社) (三)加快完善农村快递物流体系。推动交通运输、供销、邮政、快递企业与农村物流服务资源信息共享,加快完善乡村物流快递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邮政在农村快递物流中的主体作用和布点广、覆盖率高的优势,着力解决由乡镇到村最后一公里快递配送瓶颈问题。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大力推动快递物流企业在农村布局设点、完善末端服务网络,积极发展适合农产品特点的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供应链配送体系和冷链物流体系。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利用已建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提升农村流通信息化和时效性。鼓励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邮政快递物流企业信息对接,实现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高效联动。(邮政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供销社) (四)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完成行政村光纤改造工程,实现行政村宽带网络全覆盖,继续推进基础电信企业降低网费,落实国家、省、市贫困地区网店网络资费补助办法,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光缆入乡、入村。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客货运输协调发展,运邮结合。充分发挥农村客运站场在服务农村物流和农村邮政等方面的组合效应,将乡镇客运站打造成乡镇区域内网购物资和农村物流中心。(区工信局、区交通局、邮政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农产品品牌和标准化建设。引导区内从事农产品销售的电子商务企业加强品牌建设,避免同类产品无序竞争,提升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大力培育我区农产品网络知名品牌,鼓励传统品牌向网络延伸,扩大品牌网上知名度。加大特色农产品申请绿色、有机、无公害、地理标志保护等认证。探索建立农产品目录库,对全区优质特色农产品种养规模、产量产值、品质特色开展调查摸底统计,确定主导品牌,编制特色主导产品目录。落实《甘肃省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14 22年)》,建立健全涵盖农业产地环境、生产、加工、储存、包装、运输和流通等各环节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指导企业、合作社和农户按标准种植、生产、加工、包装,从源头保证网货供应质量。抓好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网销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杜绝质量隐患。(区农牧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食药局) (六)加大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凉州区关于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构建由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高等(职业)院校及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的电商扶贫人才培训体系,依托本地高、中职院校、武威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凉州区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培养一支懂电商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农村电商人才队伍。支持乡(镇)加强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探索设立电商工作专干或专门岗位。鼓励区内职业院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与企业对接共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实训基地。鼓励电商企业开展以大学生村官、农民致富带头人、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为重点的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和孵化,创建大学生、社会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实践基地。(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团区委、区教育局) (七)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强化安全和质量要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构建农村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立健全诚信黑名单制度,提高失信成本,促进守法经营。督促电商平台的开办方和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平台交易安全和信息安全;规范平台内经营者市场准入、商品准入和交易行为,遏制欺诈行为和买卖消费者信息等侵权行为。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名录库,抓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统计监测工作,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指导网络食品经营者依法申请食品经营相关许可或备案(法律、法规不需要办理许可或备案的除外)。(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 四、组织实施 农村电商工作在区电子商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实行区上协调指导、部门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区商务局、区工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查,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出台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整合各类资源,积极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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