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7年06月13日 00:00:00tz68浏览量:389次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17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1日-17日,宣传周主题为“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现就我厅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为开展好节能宣传周活动,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着力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宣传周期间,将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七个一”活动。

1、制作一批节能宣传标语和宣传材料;

2、组织部分人员参加一次节能管理知识培训;

3、开展一次节能知识宣传活动;

4、开展一次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5、组织一次绿色回收活动;

6、制作一个节能宣传专栏;

7、发出一份倡议书。

二、活动安排

1、6月11日,由厅后勤服务中心在厅机关办公楼悬挂主题横幅,制作节能知识专栏在厅商务网和办公楼电子屏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

2、6月12日,组织部分人员到省政府综合楼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开展节能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3、6月13日,由厅后勤服务中心组织所属人员,在厅机关大门口进行节能知识宣传,向过往人员发放宣传图片和部分节能小产品。

4、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号召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倡导大家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计算机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等体验活动,以低碳的出行方式和办公模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5、6月14日,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到厅机关各处室和相关单位对旧电池、旧灯管、旧电器等物品开展绿色回收,统一交专门机构进行处理。

6、宣传周期间,由厅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在厅商务网进行节能知识宣传、活动周相关信息、图片展示,并及时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报活动情况和工作总结。

7、厅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将发出倡议书,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低碳生活、低碳办公、低碳出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约节能活动。

2、积极参与。各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深入进行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所属人员主动参与宣传活动,使宣传周活动既有声有色,又扎实有效。

3、及时反馈。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的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和好的做法,要及时向厅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和图片,以便厅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报和推广。

2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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