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十三五”西部大开发实施意见

2017年06月02日 00:00:00tz10浏览量:43次

经甘肃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十三五”西部大开发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依托区域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紧紧抓住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培育重点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机遇,积极推进国家西部大开发“五横两纵一环”总体空间格局中陆桥通道、京藏通道、包昆通道节点城市建设,进一步优化总体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兰州—西宁、关中—天水、酒泉—嘉峪关等经济区发展,争取国家支持兰州—西宁城市群、关中—天水城市群建设,形成大兰州、河西走廊、陇东南三大经济区组团发展。

大兰州经济区:构建互联互通区域交通运输网络

大兰州经济区以兰州、白银和兰州新区为核心区,以铁路、公路和沿黄经济带为轴线,以定西、临夏、甘南等重要城市和城镇为节点,构建大兰州经济区。

兰州新区:围绕创新、绿色、集聚率先突破发展

我省将围绕创新、绿色、集聚发展,推动兰州新区率先突破发展。同时,加快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兰白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打造天水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及兰州新区、白银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实施兰州市榆中、临夏州临夏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一带一路”:建设一批陆港、航空和边境口岸

着力打造兰州、敦煌、嘉峪关三大国际空港和兰州、天水、武威三大国际陆港,加快保税区、物流园区、集散中心和交通枢纽建设,重点建设中国(兰州)自由贸易园区和兰州国际港务区。提升“天马号”、“兰州号”、“嘉峪关号”国际货运班列运行水平,形成面向全国、面向“一带一路”的综合经济走廊和物流集散大枢纽。

省区互动合作:兰州与西宁共建兰西经济区

继续深化省区互动合作,推动酒嘉、金武、张掖与哈密、蒙西共建资源型经济合作区,兰州与西宁共建兰西经济区,加强与宁夏沿黄经济区经济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深化河西走廊经济区与乌昌经济区合作,支持东部四市与关中—天水经济区、成渝经济区及长江经济带的合作,加强陕甘宁革命老区间的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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