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显担责 正风肃纪扬清风

2016年07月29日 00:00:00tz13浏览量:687次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展开,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基层组织建设再添新活力,党的制度建设开启高速模式…… 每个亮点的闪现,无不烙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深刻印记。 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各项安排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夯实管党治党基础,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坚守责任担当 牵住从严治党“牛鼻子” 全面从严治党,重在责任落实,只有把责任落到实处,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真治。 我市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全市“五做五加强”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明确提出“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总体工作部署,定期分析研判管党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对管党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中央、省市委政策精神,研究讨论和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全委扩大会议,由30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三述”,对查摆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三述”对象,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中一一对照检查,不断强化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 我市还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会,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检查,亲自协调督促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仅2015年,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督办重要信访举报11件,主持召开了212名新任职和平级转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测试,18次深入基层单位和乡镇村组开展督查调研,与各层次干部谈心谈话238人次,五人小组其他成员与各级干部谈心谈话达到170人次以上。 健全机制 压力传导见实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总体部署,我市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提出了以三大责任、八项重点任务、七项保障措施、三大平台为主要内容的“3873”主体责任体系,采取图表式分责的办法,逐级列出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履责压力,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责任链条。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酒泉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管理考核办法》,更是将管党治党重点工作分为8个方面58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牵头部门和协作单位,切实靠实责任,不留盲区。 率先垂范,层层传导压力。 年初,市委主要领导分别同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班子“一把手”和市委常委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从市委书记到村党支部书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责任体系。市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研判形势、承接任务、细化措施、加强监督,先后两次带队深入各自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和矿产资源招拍挂、政府采购、财务管理、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规定和干部任用工作,开展“5+1”专项整治活动,并对7个县市区、113个市直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遵守纪律情况进行了无死角无盲区的全面检查。 “一案双查” 责任追究动真格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责任追究是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也是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杀手锏”。 为着力完善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倒逼各级党委认真履职尽责,我市制定出台《酒泉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科学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层次分明、责任上查”的责任倒查连带机制,确保落实责任的严肃性。制定出台《酒泉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参加,对7个县市区和15个市直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图形式、走过场和信访反映问题较多的3个县市区和8个市直部门党委主要领导进行了面对面、一对一的约谈,予以告诫约谈提醒。共有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1名纪委书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责。 树规立矩 营造氛围抓教育 我市积极探索“六位一体”廉政教育机制,市委常委带头授课,邀请省纪委、省检察院领导进行专题辅导,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释法、以案施教,防止发生廉政教育“雨过地皮湿,风吹地皮干”的现象。对全市地级领导和9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进行廉政培训和测试,延伸对领导干部家属、秘书、司机和会计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深刻理解《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邀请省纪委相关领导对220多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专题辅导,市纪委书记以作报告的形式对全市630多名县处级干部就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进行了专题培训。 全市各级党组织逐层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知纪知规、增强党性修养,进一步明确党的规矩红线。通过收集编印反面典型材料、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专题解读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警醒教育、警诫教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全市137个部门单位的4126名党员领导干部分批次在市级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了教育。 纪律约束 扎紧监督的“紧箍咒” 强化监督执纪,增强刚性约束。坚持一手立规矩、建制度,一手抓执行、抓落实,切实强化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架起“高压线”,又通上“高压电”。 我市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点名道姓,提醒告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约谈会和一对一谈话的形式,约谈县市区党政正职、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明确点出存在问题,限定时间作出说明。 对市纪委梳理出的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负责人身上86个具体问题,逐人逐事进行约谈,直指问题实质,防止小错变成大错。近期,市委研究制定了《酒泉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领导干部办法》,进一步规范约谈机制,防止约谈流于形式,确保约谈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市委班子成员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负责人140人次。 巡察监督 为了全面从严治党 开展督查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对2015年省委第三巡视组常规巡视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我市及时进行专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靠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目前,市本级及7个县市区所有问题全部得到了有效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向省委巡视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通过党委文件和新闻媒体向党内和社会进行了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我市还借鉴省委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3次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20名业务骨干,组建5个巡察组对资金流量大、职责范围广、审批事项多的10个市直部门单位和征地拆迁任务重、信访矛盾积案多、群众诉求意识强的7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开展了首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403个,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63条,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24条,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县市区党委、纪委移交一般性问题线索171条。 今年3月启动实施2016年第一轮常规巡察,选择承担执法监督、窗口服务和关乎民生职能的5个市直部门和扶贫资金流量大、班子成员任职时间长、信访问题反映多的12个乡镇开展常规巡察,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精准扶贫脱贫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同时,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全市乡村巡察制度全覆盖的意见》,将巡察制度向乡村两级延伸,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逐步实现市县直部门单位、乡镇和街道、村和社区巡察工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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